唐老师

平安。我信主两年了。经常会有很多疑惑。我想请教你件事,基督徒可不可以放贷给别人。对方不是基督徒,是我姐姐的朋友,因为生意上的需要,我们借钱给他,也是因为银行现在贷款不容易,有的银行甚至高到贷款利息已到一分了。我们借给他是算二分五的息。我们所有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都有十一奉献,这 次教堂在扩建,我和我家弟兄还准备了二万块奉献。我和我家弟兄知道一切都是神给的,我们把我们的一切财产交托在神的手中,求主的手经营管理,以后女儿长大了,不会给她太多,家里的产业都将给神使用。我们信主的基督徒可以有这样的放行为吗?

求唐老师指点!谢谢了。

一位初信主的姐妹

姐妹,平安。

谢谢你来信寻求认识神的教导。

主耶稣在马太福音5:42教导门徒说:“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

圣经多处告诉我们 要顾念别人的需要,在我们力之所及的范围内要尽力给人提供帮助,箴言19:17说:“怜悯贫穷 的,就是借给耶和华‧他的善行,耶和华 必偿还”,这让我们清楚看到,满有慈爱的神不会亏待祂的儿女。

耶和华神在西乃山 上吩咐摩西要以色列人善待他人的教导中充满慈爱和怜悯,特别是给贫穷人提供幫助的时候,既不可取利也不可向他多要,旧约圣经利未记25:37 说:“你借钱给他,不可向他取利.借粮给他,也不可向他多要”,可见凡借给有求于我们的,我们应当真诚不计报酬。如果你借给人的利息甚至高于银行的利息,那恐怕要好好省察一 下自己所做的是否合乎神的心意?

神教导我们要爱人如己;我们无论做何事都要避免成为别人论断的把柄或借口,令基督的圣名蒙羞。人以为善的事情 要多做。圣经说: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哥林多前书10:23);有些赚钱的工作和生意,既不利于福音,也不会被 社会认同如:妓院、赌场、高利贷等等,它们即使能赚钱以兴建教堂,却不能荣耀圣洁的神,是不能蒙神悦纳的。

基督徒的一生都要与罪恶斗争,生活中许多灰色地带我们难免要经过,所以应当时刻警醒,免得逐渐远离神对我们的教导而落到对罪恶麻木的地步。

唐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