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老師您好:

我們公司每個月農曆初二和十六都要拜拜的

我是不跟她們拜的。但是公司裡拜過的糖果餅乾和水果是否可吃?

請給我一點建議,謝謝您。

為難的人

平安!

謝謝你來信與我探討這個問題。

民以食為天,最初的祭祀是以獻食為主要手段的。從文字起源來看,與“祭祀”相關的字都與飲食有關。你所說的這些糖果餅乾和水果均可理解為祭偶像的食物。關於這個問題保羅在哥林多前書8章、10章有詳細的教導:“其實食物不能叫神看重我們,因為我們不吃也無損,吃也無益。只是你們要謹慎,恐怕你們這自由竟成了那軟弱人的絆腳石。”(8-9節)“若有人對你們說‘這是獻過祭的物’,就要為那告訴你們的人,並為良心的緣故不吃。”(10章28節)“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什麼,都要為榮 耀神而行。”(10章31節)

保羅就這個問題身體力行教導我們什麽是基督裏真正的自由:“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13節)希望保羅的教導能夠給你確實的幫助。

唐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