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老师,您好!

我们教会有位姐妹负责带敬拜,教会的领袖希望他们几个年轻人都能全职侍奉,不论哪方面都行,所以她每周五天都要聚会,以至于不能工作,但家里还有债务且有两个孩子,因为她在教会做工,丈夫不同意,她公公因她家经济困难,帮她照看孩子,让她能干活挣点钱,但现在不想帮她看孩子了,说她没干正事。

她现在处于两难之间,有点软弱,家里实在需要钱,但是教会聚会繁忙不能工作,不知如何抉择,请老师帮助,谢谢!

 

 

平安!

对于全职侍奉神的人,圣经是有要求的; 《提摩太前书》  3 章 5-6  节说: “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会呢?  初入教的不可作监督,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罚里。”   这里是说,初信主的人和未能处理好自己家庭事务,教会不当委以重任,因为当他们受攻击的时候,容易跌倒,既伤害自己也伤害教会。 全职侍奉神的人,必须是蒙神呼召且属灵生命成熟的信徒,并能妥善照顾自己的家庭。

《提摩太前书》  5 章 18  说: “因为经上说: ‘牛在场上踹谷的时候,不可笼住它的嘴。’  又说:‘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    当年保罗在各处建立教会、牧养教会,有些教会有足够的爱心与能力供应保罗的日常所需,但是哥林多教会亏欠了保罗。 保罗在哥林多缺乏的时候,除了由马其顿的供应以外,自己织帐棚,一边工作一边继续做神的事工,他虽然是全职侍奉神的人,却一样殷勤工作以满足自己的生活所需。 (参阅 《使徒行传》 18:1-3节)

如果那位姊妹在教会一周 5 天参与侍奉,教会却不能供应她的生活所需,那她似乎需要选择找一份有薪金的工作,以能够殷勤做工也能照顾家庭,而不会给人提供攻击教会的机会,周末休息时再继续参与教会侍奉。  另外,教会应该学习妥善照顾每个全职人员的生活,好让他们没有后顾之忧,能全人、全心侍奉主,活出美好的见证。

教会不该以侍奉为理由亏负神的工人。

唐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