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 6 3 月 2019
拿細耳人歸耶和華為聖,與祭司有何分別?
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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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老師,
舊約的拿細耳人歸耶和華為聖, 他們與祭司有何分別?
謝謝您教導。
平安!
拿細耳人的條例記載在民數記 6:1-21 節; 拿細耳是歸主的意思,是人受感在神面前許下離俗歸主的誓願,把自己當成初熟的果子獻給神,在他一切離俗的日子歸耶和華為聖。 他不可喝酒,不可吃任何出自葡萄的東西,不可剃髮,不可觸摸屍體,到了他離俗歸主的日子滿了的時候,可以經過獻祭還俗。
祭司是指在宗教活動或祭祀活動時,負責主持祭拜或崇敬所信仰的神,在祭臺上為輔祭或主祭的人員。 不同教派對祭司賦予程度不同的神聖性。創世記 14 章 18 節記載:“又有撒冷王麥基洗德帶著餅和酒出來迎接。他是至高神的祭司。” 這是聖經第一次提到祭司,之後我們看到耶和華神在西乃山為以色列人設立了祭司制度,由亞倫作為首任大祭司,以後由他的後代世襲(參閱 出埃及記 29章;民數記 3 章)。
可見拿細耳人和祭司,不論是身份地位或職守都有很大的不同。
唐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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