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 13 2 月 2013
唐老师你好!
我们教会遇到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不知道该怎么办?有一对主内的肢体结婚4年了,一直未怀孕。这次他们回到家里过年,女方家里才知道真实的情况。原来这位弟兄与姊妹是无性的婚姻,这位姊妹至今还是处女,弟兄也没有生殖能力、性能力(医生说不可能医好),女方家里要求解除这种名存实亡的婚姻。针对这一情况,男方不表态、女方也不吱声。女方父亲求问教会,我们教会也没有这方面的认识。按圣经的教训,婚姻只有淫乱才可以解除,但不知这种婚姻在上帝那还是婚姻吗?但是如果这种婚姻再存在下去,女方一生可能是悲剧!双方都是神学刚毕业的同工。请老师速速回信!谢谢!
平安。
婚姻包括爱与性,基督徒也不過是普通人,难免也会有生理和心理上的需要。贵教会这对夫妻结婚四年却不能有正常的性生活,其实这对男女双方来说都是一个遗憾,也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心里压力,想想看,作为丈夫不能满足妻子的生理需要,其内心的苦闷和歉疚,岂是外人所能够明白的呢!
婚姻是当事人自己的事情,所以解除婚约的决定权既不在教会,也不该在家人或亲朋,而是完全取决于夫妻双方自己的意愿和决定。有性的婚姻不是幸福的保障,而无性的夫妻同样可以相敬如宾,白头偕老。他们俩既是奉献被神使用的仆人,又接受了正规的神学培训,他们的生命显然不是一般,如果你们能够多以体谅和包容的态度去爱护他们,帮助他们努力走在神的计划底下、以荣耀神为前提,这样大家是否都能够更释放地去活出生命的见证呢?
爱里面有恩慈、有忍耐,但是没有指责或控告。
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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