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 14 12 月 2012
性关系=婚姻关系吗?我该如何处理与男友之间的问题?
婚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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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老师您好:
我是一名基督徒,男友也是基督徒,我与男友相恋三年,三年来我们做了不该做的事,有了婚前性行为。最近,男友提出分手,开始逃避这段感情, 主要的原因是个性上的不合,我好心痛,说分就分。
我想了解,圣经的立场:
1.有了性关系,是否就表示我们是有了夫妻的关系。
2.圣经中的夫妻关系,除非一方犯了淫乱之罪,或是配偶过世,才能分开,否则双方嫁娶就算为犯了淫乱的罪。若是分手后,我们将来的婚姻能讨神喜悦吗?
3.男友要分手,我不想分手,该如何处理。
盼望您的回复,谢谢您。
平安!
婚姻关系中应当包含共同的信仰、共同的价值观、爱、宽容、责任等等,而性关系只是婚姻的一个部分。你和男友既然没有登记结婚,就不是合法的夫妻。
婚姻是神为夫妻所设立,也是人人都当尊重的。耶稣在马太福音十章1节说:“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离婚不是神的心意,但是没有结婚而分手的,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
婚姻是神的赐福,神必在这件事情引导寻求神旨意的人,所以当生命出现问题的时候,我们最重要的是去到神的面前认罪悔改,祈求神的赦免和引导。希望你在处理这件事情的时候懂得将神放在首位,谦卑地去到神的面前认真认罪悔改,为你的婚姻祷告,寻求神的旨意以及在未来的婚姻上的祝福。
你们在一起有三年之久,你难割舍这段感情是人之常情,不过感情的事不能强求,我们认为最好的不一定就是最合适的,希望你藉着这个经历,能够更加愿意亲近神,明白神对圣洁的要求,从而努力活在光明中,活出基督徒该有的见证。
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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