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老師好: 

教會的阿姨告訴我:聖經不論是舊約是新約,每字每句都是要細讀要思想的;但我最近讀到約伯記,從第一章讀到最後一章,中間有好多章是約伯的三個朋友與他的漫長對 話,到了第42章時發現耶和華責備他的三個朋友,他的三個朋友講的話也不見得都對(伯42:7-8),那麼下次我讀聖經讀到這幾章時是不是就可以直接跳過去?聖經的記載是不是不一定都是對的 (如約伯三個朋友對話的這幾章)?謝謝您。 

我還有一個問題要問:就是在以弗所書第一章:有時提到基督耶穌(1節);有時提到主耶穌基督(2節.3節.17節);有時提到在基督(4節.10節.12節);有時提到主耶穌(15節);這是不是有什麼特別的意思呢?還是翻譯的不同呢?基督耶穌和耶穌基督不是一樣的意思嗎? 

淺讀聖經者

主內肢體,平安! 

謝謝你來信探討關於聖經的問題。 

保羅在提摩太后書三章16-17節告訴我們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 預備行各樣的善事。因此,聖經既然是神的話語,就不會有錯誤,而作為基督徒,我們要有認真的態度來查考和思索聖經的話語。讀經的時候,要注意該卷聖經撰寫時的情景、背景以及當時文化習俗的要求,擧個簡單的例子,在古代近東文化裡,父輩,尤其是擁有權柄受人敬重的長者,臨 終前給年輕一代的祝福是一種傳統文化,是他們所相信和接受的習俗,例如以撒祝福以掃和雅各;雅各祝福他的子孫,摩西祝福以色列人等,但是這樣的祝福形式今天也許已不盛行。另外, 讀經時不僅僅要讀懂文字上的意思,更重要的是體會經文對我們的教導和意義。《約伯記》的作者用了大量篇幅來記錄約伯三個朋友對他受苦的評判,這些觀點有些偏頗也帶有個人的論斷,因此不蒙耶和華神的喜悅,不過我們不能因此跳過這些經文不讀,應該以史為鑒,好好研讀,才可以在 關心他人時不會出現不恰當的論斷,而懂得鼓勵他們無論身處何種境遇,只要仰望深愛我們並時時與我們同在的神,就必能得到從神而來的力量和智慧去面對挑戰。 

耶穌基督都是對神獨生愛子的稱謂。祂道成肉身,來到人間,像我們每個人一樣 都有一個名字,耶穌就是祂的名字,意思是耶和華拯救(参閲马太福音1章21节)。基督等於希伯 來語的彌賽亞(參閲約翰福音1章41节),意思是受膏 者,是舊約神所應許猶太人的王。所以耶穌是名字,基督是身份,而是我們對耶穌的尊稱,是指我們承認祂對我們擁有絕對的主 權。當經文裡把耶穌放在前面時,主要是突出祂作為救主的身份,強調的是祂的人性;把基督放在前面時,是突出祂作為君王的身份,強 調的是祂的神性。

我們所信靠的神是三位一體的真神,有聖父、聖子、聖靈三種位格。《聖經》裡面有200多種對神的稱謂,都是在不同方面表明了神的屬性,不過所指的都是唯一的、獨一的上帝。求神帶領我們更多地認識祂、相信祂。 

唐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