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老师您好!

我是一位弟兄,在我们这个地方有些困难的居民可以享受政府发放的最近生活保障,按照我的实际情况可以享受,我属于孤儿(当然,现在我有天父)一直跟着亲戚住在城里,只是我是农村户口,不发放。后来亲戚帮我办了个城镇户口,也帮我办理了最近生活保障。问题是现在我们农村里按我的情况也开始给我发放最低生活保障了,我现在领了两份,这算不算欺骗啊?我该如何是好?

弟兄,平安!

你为领两份低保而感到不安,相信神的灵已在你心中动工。

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是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和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存权的一项措施。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 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能享受从当地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低保政策旨在帮助困难的群体,照理来说应有严格的审批管理制度,象户口不在本地,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居民最低生活标准,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而不自食其力造成的困难等等,一经核实都不能通过申请。不知道你享受的两份低保是否全部由亲威申请办理?若是,恐怕需要跟他们指出不合法所在,因为你既已是城镇户口并申请了城镇低保,就不应该再领取农村低保。虽然两份低保的金额不是很多,但从社保法规来看,已属隐瞒或欺骗的违规行为。

一般来说,若非特殊原因如老弱病残等,相信没人会愿意领低保过一辈子,所以低保政策的另一个目的是鼓励劳动自救。圣经教导我们要靠自己的劳力来换取工价,不单如此也要尽力帮助有需要的人,就如使徒保罗,虽然身负向外邦人传福音的使命,但为免增加教会的负担,他坚持编织帐棚来维持生活,使徒行传20章27节保罗说:“我凡事给你们作榜样,叫你们知道应当这样劳苦,扶助软弱的人,又当记念主耶稣的话,说:‘施比受更为有福’”。

唐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