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 13 9 月 2016
唐老師你好!
我把我的問題分為以下5點,謝謝你回覆。
1.是不是每一個人說的話,(好話壞話,好笑話,黃色笑話),做的事(好事壞事),全都要接受審判?是不是每一個人自己做的事,說的話,要自己承擔?
2.請問若有人喜歡開黃色笑話的玩笑,一開口就是關於性方面的事,請問他是不是犯了十誡的第七誡:不可姦淫(出二十14;申五18)?
3.請問禱告的內容,可否重複?
4.請問禱告的時候需要提出某人的名字嗎?請問神是全能的,祂知道我們在為誰禱告的吧?
5.請問神會讓我們在生活困苦,困難的環境裏來認識祂嗎?
關於第五點,我現在的生活環境,遇到的人都“不乾淨,自稱基督徒,信神,開口閉口都是色情和粗口”。有時候別人要求我幫他忙,我說我忙,他會懷疑我騙他,說(罵)我賤,卑鄙,自私等等一些人身攻擊的語言。請問這件事能讓我學到什麼來認識神?
平安!
哥林多後書 5 章 10 節清楚地告訴我們:“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臺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 每個人都要對自己在世所行的事和說過的話负责。在人看來開玩笑講黃色段子似乎無傷大雅,但是保羅在以弗所書 5 章 3 節卻嚴厲地警戒我們說:“至於淫亂並一切汗穢,或是貪婪,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方合聖徒的體統。”所謂“言為心聲”, 一個滿口污言穢語的人,也許沒有外在姦淫的行為,可他的心已有淫念以至胡言亂語。 馬太福音 5 章 28 節對此下了結論:“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奸淫了。”
禱告是神賜給所有屬祂兒女的權柄,禱告就是面對面和主交談,我們與主的關系以及我們對神認識的程度決定了我們和主交談的方式和內容。 你喜歡和主交談,你就會花更多時間去瞭解神的心意以及神所關心的事,雅各書 4 章 8 節應許我們:“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 禱告時若以信以愛與神坦誠交談並留心聆聽神的回應,那麽,禱告內容是否重複并不重要,但是若為別人一再迫切代求的話,就當每次都提他們的名字,因爲神喜歡看到我們對人關愛的誠摯。
至於你所說的第 5 個問題以及加註,這應該是與人交往的問題。這世界原本就是黑暗,充滿了各樣污穢骯臟,若不是神憐憫世人藉著主耶穌賜下生命的光,世界就不知道何為光明。主耶穌在馬太福音 5 章 13-16 節稱基督徒是 “世上的光,世上的鹽”。 基督徒不是那真光,只是效法主耶穌為那真光做見證。人心都是肉長的,當你能夠以愛接納身邊人的毛病,活出基督徒該有的生命,就如加拉太書 5 章 22-23 節的教導:“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那相信你身邊的人會想要通過你去認識那位改變你生命的全能者。
唐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