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 31 5月 2015
唐老師:你好
有的人有規律的、持續的禱告生活,但是他們的祈求總是不被應允,那是因為他們的禱告態度和行為上出了大問題, 所以禱告不蒙應允嗎? 什麼樣的禱告態度是神所喜悅的呢?
平安!
當日主耶穌教導門徒禱告時說: “你們禱告的時候,不可像那假冒為善的人,愛站在會堂裡和十字路口上禱告,故意叫人看見。 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 你禱告的時候,要進你的內屋,關上門,禱告你在暗中的父,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 你們禱告,不可像外邦人,用許多重複話,他們以為話多了必蒙垂聽。” (馬太福音 6 章 5-7 節) 主教導門徒禱告的重點是求神的國和義在地上的彰顯,而不要為自己擔憂,馬太福音 6 章 33 節說 : “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 那麼我們是否不能為自己的事祈求了呢? 不是。 使徒保羅也為自己向神禱告,哥林多後書 12 章 8 節說: “為這事,我三次求過主,叫這刺離開我。” 但是神沒有應允他; 是他不誠心還是他的禱告不恒切? 都不是,經過三次的禱告後保羅明白了神的心意以及神在他身上的計畫,第 7節說: “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啟示甚大,就過於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肉體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擊我,免得我過於自高。” 這是神為了使他更專心在神國事業上,而特意的安排。
禱告不單是與神建立良好關係,也是要明白神在自己身上的旨意與計畫。 禱告是向天上父神的祈求,不是公式化的行為,所以禱告前先要安靜自己的心,且要確信無所不在無所不能的神會在暗中垂聽。 禱告的時候要省察自己的言行,看看有否虧欠神和虧欠人的地方,藉著聖靈的提醒而真摯地認罪和悔改,因為罪會隔絕人和神的溝通,也是禱告不蒙應允的主要因素。
唐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