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13 1 月, 2010

唐老师好!

广州有很多化缘的尼姑、和尚,走在外面一般能遇上几个,有时他(她)们也会上前来说送什么给你,基督徒该如何处理这种情况?

平安!

 谢谢你的来信。你所询问的是一个非常常见的现象,是我们需要谨慎去处理的事情。

 许多基督徒在遇到这样的人时都会采取敬而远之的态度对他们,这也许是觉得彼此道不同不相为谋之故吧。圣经马太福音10章32节说:“凡在人面前认我的,我在我天父的面前也必认他”,所以我们应当直接向他/她表明自己是基督徒,然后在心里黙祷,求上帝怜悯他们,让他们有得救的机会,一般情况下他们听完后都会自动离开的。

 若是遇到一些看似和尚或尼姑的人一直对你纠缠不放的话,就恐怕有打110求救的必要,因为现今的世代邪恶,我们很难分辨所遇到的究竟是何等人士,因此当求主给我们智慧做出合宜的反应。 圣经提摩太后书4章2节有提到: “务要传道,无论得时不得时…”,因此有些基督徒把遇到这些人当成是挽救灵魂的好机会,不过在向他们开口传福音前必须先在心里切切祷告,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智慧、言语和时间的掌握上都会存在一定的难度,我们需要有圣灵的带领,才会懂得如何把该做的做好。

 唐老师

唐老师:你好,

请问作为基督徒,我们可以献血和接受输血吗?死后可以捐献遗体吗?
圣经里头说我们的身体是上帝的殿,可是这样做是否违背上帝呢?

谢谢你们。新年快乐!

平安!

 谢谢你的来信。

 关于献血、接受输血和捐赠遗体的问题,圣经里面没有直接的教导,不过我认为它们都不会违背上帝的旨意,因为捐赠是爱人的表现,而接受输血是生命在受到威胁时必须采取的医学行动。

 圣经哥林多前书6章19-20节提到:“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你们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这些经文是谈到淫乱、警戒我们要逃避淫行时引出的。18节说“人所犯的,无论什么罪,都是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这里所讲的是我们的身子是圣灵内住的地方,故不可将我们的身子交于淫行,以致于犯罪,得罪神。身子是神所赐,我们要爱惜,并以圣洁守住我们的身子,因为我们是与主联合的,要在身子上荣耀主。

 献血和捐赠遗体是个人的意愿和感动,是一种具体和特别爱心的表现,可延长别人的生命,或让人得到种种不同的益处。做为基督徒我们知道尘土终归尘土,灵会归到赐灵的主那里,我们的灵才是最重要的,捐赠遗体对我们没有任何亏损,不过这么作最好能够获得家人的理解和接受。

 唐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