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 26 10月 2009
唐老师:
您好!谢谢上次问题的解答。
怎样理解从圣经旧约“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到新约“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
另外,我们其实都是从淫乱生的,是吗?开始只有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如果没有乱伦,就不会有后代的存在了。所以我们生下来就带着这些罪性,所以我们时常为 情欲所苦。虽然人可以压制情欲,却没有人能彻底摆脱它的挟制。耶稣是完全的人和完全的神,但我觉得他和普通的人不一样的地方除了无罪,还有就是他是无性 的,是吗?没有见他谈情说爱,虽然30岁了。这样理解对不对?
我初信神,感觉到神的慈爱和宽容,学着把自己的困苦交托给神,内心也慢慢平和起来,因为相信一切都在神的掌控之中。我仰望神的大能和荣耀,但对神却是敬而 不畏。箴言说:”The fear of the Lord is the beginning of knowledge.” 我想我哪里出问题了,希望能得到您的指点。
邹姊妹
邹姊妹,平安!
谢谢你的来信,让我们能够一起研讨圣经的教导。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经文出于圣经旧约中的出埃及记 21:24 ;利未记24:20; 申命记19:21,从字面上看似乎是一报还一报的做法,实际上却是神在旧约时代所设的怜悯律法,因为那时候的人与人之间的仇恨与报血仇的行为较为显着,而为了限制报仇,并且为审判官能依据犯罪行为做出适当的栽定而设立(申19:18);利19:8告诉我们:“不可报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国的子民,却要爱人如己”。
马太福音5:38-39 说:“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这节经文并不是指眼睛所见到的打耳光那么简单,它是教导基督徒面对伤害或侮辱时,不忿怒也不要存怀恨报复的心。圣经教导我们要以善胜恶,以内在力量取胜外在的权势,不为权益争辩也不需要为自己伸冤,因为我们如果懂得去爱,那么别人自然会认出我们是神的儿女的身份。(参阅约翰福音13:35)
创世纪1:27说:“神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象造男造女”。人类并非由淫乱而生的,而是神所创造的。神在创世之初,只造了亚当和夏娃,神允许这对夫妇的后代近亲结婚,以让人类得以繁衍,那只是当时的情况,不能将这种婚姻关系定为乱伦和淫乱。后来地上的人数渐多罪恶也多,神很不喜悦,因此在摩西时代设立了律法,其中包括禁止乱伦和近亲结婚(利末记18:6—18)。
婚姻是神设立的,神不允许婚姻以外一切“苟合”的性行为。情欲只是罪行的其中一项,人没有办法靠自己胜过撒旦的诱惑和攻击,惟有紧紧与主同行,才能得到智慧和力量去面对人生的种种挑战。主耶稣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既是完全的人肯定会有人的需要,但是因为祂是神,道成肉身降世为人旨于完成救赎的计划,所以祂在世的生活不是我们一般人的生活,诚然不能与我们的相提并论。只要我们肯用心追求认识这位创造宇宙万物的真神,明白神的圣洁、公义和大爱,就能够进一步意识到人的渺小和有限,那么对神的敬和畏的态度自会油然而生。
初信主的你能感受到神的慈爱和对神的信靠,这是神的祝福也是一个好的开端。希望你继续努力,藉着读经、祈祷以及谦卑地倾听圣经的教导,让自己的属灵生命能够逐渐增长。
唐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