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 25 8月 2019
唐老師:平安
聖經常教導要愛你的敵人,為他們祈禱, 又說神照顧義人及惡人, 但現實生活中, 有些人所作所為,令人髮指,都已經按聖經的教導愛他們,他們仍然繼續做令人討厭的事,常常找人庥煩, 已經不理會他們了,他們仍然死纏不休。 在這情況下可以不理弟兄姊妹的請求,讓他們死亡了嗎? 這樣做會否不夠愛心, 讓神不悅? 但是因為神會看顧歹人, 他們不會走上絕路的,是嗎? 多謝指導。
平安!
彼得曾經問主耶穌,若有弟兄得罪我,我應該饒恕他幾次呢? 到七次可以嗎? 彼得認爲若能饒恕反復得罪他的弟兄七次,已經足夠寬容了,但主耶穌的回覆是,不是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參閲馬太福音 18 章 20-21 節)! “ 七” 對猶太民族來説是一個完美的數字,上帝用六天創造宇宙萬物,第七天安息(創世紀 2 章 2 節),主耶穌在這裡的意思是永遠饒恕那得罪我們的人!
天父其實也是如此對待我們; 神是絕對公義聖潔,而我們的心思行為與神的絕對公義聖潔卻相去甚遠,我們每天的所思所為,有多少是犯罪得罪了神的? 我們一生積累了無數罪惡在神的面前,但因為神對我們的愛,主耶穌親自擔當我們的罪 (包括我們過去,現在和將來所犯的罪),只要我們在基督裡認罪悔改,我們的罪就會被赦免。 天父教導屬祂的兒女 (我們)同樣要饒恕那些得罪我們的人,甚至是愛我們的敵人,祂在我們還做罪人的時候,已經愛我們(路加福音 6 章 32 節,羅馬書 5 章 8 節)。
若要單靠自己的意願去寬恕人,那是一件很難做得到的事情,但因爲這是神的吩咐,我們應當靠著神的恩典和力量努力踐行。基督徒應該盡力成為一跟管子,讓神的愛藉著我們的生命流淌出去。 對於弟兄姊妹的請求如果自己無能爲力的話,也許可考慮通過教會、團契、牧師的協助來給對方施與援手,因為神對我們的教導是彼此相愛,且當照顧有需要的人。
神因著愛給予世人相同的恩典,祂叫日頭照義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馬太福音 5 章 45 節) 然而要記得,神也是公義聖潔的神,祂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民數記 14 章 18 節),沒有得救的人將在審判中承擔自己的罪,面對第二次的死亡(啟示錄 20 章 12-15 節),所以,對於面對陷在罪中的人,我們當盡力為他們禱告,求聖靈感動他們願意從罪惡中走出來,得赦免,進入神的國度。
唐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