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老师, 你好!
我有一个小小的疑问关于家庭和教会服事中的男女位置,职场中的男女该如何看待?女性可否问鼎最高职位,是否应该一味顺服不信任的领导的权威呢?即或不对,也像工作的意义阐述的那样要顺服掌权者么?默默忍受?直至主的再来么?
平安!
圣经没有禁止女性在职场上发挥领导才能,关于 “头” 与 “权柄” 请参阅以弗所书 5 章,上下文明确指向家庭关系和教会内部的教导职分,并非对女性在社会公共领域领导力的普遍禁令。女性在家庭之外的公共领域承担重要职责是符合圣经的教导,例如箴言 31章提及才德妇人、新约中的吕底亚(参阅使徒行传 16 章 14 节),教会女执事非比(参阅罗马书 16 章 1 节)等。 职场是神赐予人类(不分性别)管理世界、运用恩赐、服务社会的领域;女性追求卓越、担任领导,是忠心发挥神所赐才干的表现,倘若基于性别不是能力而限制女性的发展,这并不符合圣经教导。
圣经对 “顺服掌权者” 的教导,有其深刻平衡与更高原则。 顺服是有界限的智慧顺服,并非无条件忍受不义。“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 (罗马书 13章 1 节)以及 “你们作仆人的,要凡事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歌罗西书 3 章 22 节)的教导,其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见证基督的品格,并在岗位上荣耀神,这种顺服是 “像是给主做的”,态度是敬畏神。
当掌权者的命令明确违背神的律法和道德良知时,基督徒具有更高的忠诚对象。 例如,当公会禁止使徒们传道时,彼得和约翰回答:“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 使徒行传 5 章 29 节) 这是基督徒伦理的基石; 但以理拒绝跪拜金像,在被定罪时仍以尊敬的态度陈明立场 (参阅但以理书 3 章),他立定心意不玷污自己,继续以卓越的工作服务异教君王。
对于不公的对待(参阅彼得前书 2 章 19-20 节)应当效法基督的忍耐。 然而这不等同于参与或默认不道德、不合法、伤害他人的行为,而对于压迫、腐败或道德败坏,沉默有时会等于共谋。圣经吩咐我们当运用智慧应对,像约瑟和但以理一样,以无可指摘的品行和专业能力赢得尊重。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依据职场规则、法律途径进行沟通、申诉或举报,并且为 “一切在位的” 祷告(提摩太前书 2 章 1-2 节),求神使他们能公正治理。 如果被持续逼迫违背核心信仰、伤害良知而无法改变,那么 “从他们中间出来,与他们分别” 是神许可的选择(哥林多后书 6 章 17 节)。
职场生涯正是活出信仰、见证基督、影响世界的舞台。 神呼召我们处于其中不是做一个沉默的忍受者,而是做一个有智慧、有原则、有勇气的忠心管家。 求神赐下约瑟的智慧、但以理的勇气和以斯帖的时机,知道何时忍耐、何时陈明、何时采取行动。
唐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