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老师,主内平安!

我们单位打算在大佛寺属下的一个素食自助餐厅聚餐,我向主管和同事表明自己是信仰上帝主耶稣的基督徒,所以不方便去这个餐厅吃饭。 我丈夫听后说,我们平时也去回教徒的兰州拉面吃面,而且几乎每个中菜餐厅都放个财神、佛公什么的在餐厅起眼处供奉着为了求生意兴隆,财源滚滚,所以去佛教餐厅吃素菜跟去平日这些地方吃饭有什么两样?

我告诉丈夫我认为,佛寺旗下的餐厅无论是产业、经营与收入都与佛寺相关,我们帮衬他们无形中等于供应金钱给这些佛寺,但个人开的伊斯兰教或佛教餐厅,虽然收入也会用部分来拜偶像,但那是个人行为和信仰的选择,他们的收入是谋生,这两者有所不同。 不知道我的看法是否正确?请唐老师帮助我认识这个问题。谢谢您。

平安!

你的观点没错;新约圣经哥林多前书 10 章 23 节说:“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  可见严格来说,基督徒没有什么是可做或不可做的,而是必须谨慎地考虑到所做的事能不能荣耀神? 会不会成为别人的绊脚石? 以及如此行的话,自己心里有没有平安? 出埃及记 34 章 14 节告诉我们说:“不可敬拜别神,因为耶和华是忌邪的神,名为忌邪者。”  所以基督徒在偶像的问题上需要特别警醒,不能因为人云亦云或人行亦行而入了迷惑,得罪了神。

唐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