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老师您们好!

有几个问题请帮助回答:

1.教会的传道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政府的低保吗,如果申请是不是在不信的人面前有不好的见证?

2.我去过一些教会,有些传道人认为,信徒的十一奉献可以直接奉献给传道人,这是不是不合乎真理?

3.最近出现一个派别叫恩典福恩,此派别的信仰是否纯正,如果不纯正主是要哪些方面,他们所传讲的核心是什么?

盼回复!

平安!

“低保”  意指最低生活保障。 凡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补助的权利。 教会的传道人只要是中国公民,且符合低保条件,当然有权利向当地政府申请低保。 传道人若是专职传道服侍教会,其生活保障当由所服侍的教会负责,因为教会是神的家,信徒是教会的成员,有责任和义务供应所属教会的需要,传道人既在该教会负责传讲真理,有权享受教会的供应。

哥林多前书 16 章 2 节让我们看到一个清楚的教导: 神的子民必须为神的工作的需要做好预备。 信徒应当甘心乐意奉献给所属教会,确保教会事工的正常进行,兼顾同工以及个别有需要者之所需。 倘若自由传道人没有固定教会或没有固定收入来源,而信徒若有圣灵的感动可以直接把奉献的款项给传道人,这是蒙神喜悦的,因为传道人若作了工却得不着工价,生活受威胁,恐怕不合乎真理。

对于恩典福恩,我们没接触过,不便置评。 如果你对其所传的有疑惑,请记得圣经是答案,好好读经、祷告,求神赐下分辨的智慧与能力,免得误入迷途。

唐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