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老師你好,

我是一位初三的學生,最近正在探索基督教,想更深入的了解基督教,所以我首先開始讀聖經。從創世紀開始,慢慢的讀。

但是我很不解的,在舊約裡面,我感受不到主對世人的愛,從幾點來看:

1. 夏娃吃了禁果,主就罰他們的後代世世代代都有原罪,難道主不是大愛,寬容的嗎,愛的最高境界難道不是原諒?

2. 含看到了挪亞的赤身裸體(喝醉酒後),出去叫人幫忙,為什麼挪亞反而 “以主的名” 詛咒迦南?

3. 有一段經文是主要求亞伯拉罕去宰殺他兒子來獻祭,雖然後來有天使阻止,為什麼當初主要這樣做?慈愛的主難道不是愛所有他的子民的嗎?

4. 經文裡在出埃及記,有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部分,但是主又教我們把另一邊臉也給仇敵打。

大部分的矛盾,或者讓我感到驚恐的地方(例如結婚前不是處女的就要殺掉,不聽從父母的也要殺掉)都在舊約裡,反之,我在新約能看見主真正的教誨,要愛世人,那為什麼我要讀舊約?舊約也是聖經裡的一部分,若要完整的認識基督教,應該是要讀舊約的吧,但是我越讀反而有點越沮喪,為什麼主不像我想的一樣,是完全慈善的呢,為什麼要幫助一個民族,然後去殺害所謂 “有罪” 的民族?

謝謝!

平安!

聖經新約提摩太後書 3 章 1 6 節告訴我們: “聖經都是 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既然聖經是上帝默示給我們的,無論新約還是舊約都是神的話語,因此,我們帶著謙虛、受教的心來讀聖經,就顯得尤為重要。

整本聖經主要記載神的創造、人對神的背叛以及神的拯救。 舊約和新約是前後連貫壹致的,聖經就像是壹部人類的歷史,真實地記載了上帝如何一而再再而三地忍耐、寬容、引導、救贖不斷悖逆的人類。

舊約中讓妳感到矛盾和驚恐的地方,正是人離棄神後的真實光景,汙穢、罪惡、叛逆,按照神公義的標準,人人都只有死路壹條。不是上帝殘忍,實在是人濫用神所賦予的自由意志,選擇犯罪離棄神,且活在罪中的民族,一代代繁衍下來,讓罪惡越來越深重,今天世人所犯的罪比起舊約聖經所記載的上帝眼中的惡事,有過之而無不及,以至我們用看世界的眼光會很難理解舊約裏的懲罰與誡命。 神是公義,有公義必有懲罰與審判,否則我們今天也不用在接受與不接受救恩之間作出選擇; 神也是慈愛,因為慈愛才會管教衪所愛的(參閱啟示錄 3 章 19 節),人若只想要神的慈愛,不理會神的公義,就會在惡欲橫流的光景中越發迷失,看不到人罪惡的真相。

人是上帝照自己的形象所造的,可當人選擇犯罪後,就徹底破壞了神人之間的親密美好的關系,罪惡成為人和神之間不可逾越的鴻溝。但正因著神的恩慈,衪為人類準備了一個偉大的拯救計劃,而且從人類墮落那刻起就已開始這個計劃,如果沒有舊約的啟示,我們就不可能明白神的拯救計劃是要通過衪的獨生愛子被釘十字架,以救贖我們陷入罪中的人類; 如果沒有舊約記載神的公義,我們更不會明白神的慈愛是何等完全,超乎人的想象。

無論舊約還是新約所啟示的上帝都是既公義又仁慈的上帝。  這看似矛盾,但當我們願意謙卑下來,去思想自己的罪,以及神定意要拯救罪人的恩典,就會從沮喪甚至絕望中看到永恒生命的盼望。

唐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