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老师:

我想问一些关于真理的问题。我们的教会讲一些教义总和别的教会不一样,我想确定我所领受的道是否正确。我们那讲如果犯一些那种大的罪如:淫乱、吃 血、偶像的罪或者参与了,自己独自认罪是不得赦免的,也没有资格领圣餐,说领了会吃喝自己的罪,也许会得病或是会死人的。犯罪了,就必须 找教会领袖在神面前认罪才得赦免,因为说主耶稣把权柄给了地上的教会,教会有权柄给认罪。比如不放血的死物,我们不能吃,也不能给家人 做,也不许端那样的碗……很多罪,犯了都要问领袖。是不是需要他们带领认罪?我因此总觉得很有压力,常常觉得找人认罪很怕人,久了不耐 烦,自己认又担心认不出去,总是糊涂,不小心就参与了某种罪。希望唐老师能解答我心中疑惑。我们是家庭教会不许我们去教堂聚会,说教堂要政府批过,不是主做头了,是属于淫乱,愿唐老师告诉我,我能不能去那样的地方聚会?能不能在教堂领圣餐?谢谢!

主内肢体,平安!

谢谢来信让我们能一起探讨真理的话题!主耶稣说祂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所以当我们有疑惑的时候,应当求问神、回到祂自己的话语里。

关于某些罪是否要向教会领袖认罪才能得赦免的问题,约翰一书1章9节明确地说: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 的不义。这里讲的认罪是向神认罪,这里说的罪是指一切的罪,并没有特指是哪种罪。约翰一书2章2-3节进一步说明我们无论犯哪种罪都是靠着主耶稣基 督而获得神的赦免: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祂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 下人的罪。所以我们要记得,主耶稣是人与神之间唯一的中保。

圣经上还有教导说:基督是教会的头,教会是基督的身体,属神儿女的集合构成教会,并互为基督的肢体,靠着圣灵,发挥肢体不同的功用,即神所 赐予每个基督徒不同的恩赐。(参阅以弗所书4:1-16、5:23-32,哥林多前书12:4-28)因此,教会领袖只是拥有神所赐教导、牧养会众 恩赐的人,并不是教会的头,他们有责任帮助信徒认识自己的罪,但信徒犯了罪要想得赦免则必须向神认罪,因为神才有赦罪的权柄。不论什么时 候我们都当高举主耶稣是教会的头,不然我们就是犯了自义的罪了。罗马书10:2-3说:我可以证明他们向神有热心,但不是按着真 知识。因为不知道神的义,想要立自己的义,就不服神的义了。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祂的都得着义。

旧约圣经的确有多处警戒我们不能吃血或是掺了血的食物,因为血是生命,人当尊重生命。但新约圣经也教导我们吃的人不可轻看不吃的人,不吃 的人不可论断吃的人;因为神已经收纳他了。不过我们需要小心:不可因食物毁坏神的工程。凡物固然洁净,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 的罪了。(参罗马 书14:3、20)。

 “教堂在某种意义上容易被理解为建筑物,而教会是指蒙召的基督徒的集合。所以聚会或领圣餐的关 键不在地点,最重要的是那个敬拜神的所在地对生命、救恩的教导是否正确?有否按着圣经来宣讲真理?而不应该是凭着人意曲解圣经。你若发现 所在教会的教导不符合圣经的真理,就当为教会祷告,求神引领他们走回正途,同时尝试凭爱心以及从神而来的智慧去跟教会牧者沟通;若无效,求神带领为你预备合神心意的教会,好让你有一个固定的,帮助你生命的成长,并能够与其他弟兄姊妹一起同工事奉我们的神。

唐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