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老师你好:

我有两个问题想问唐老师,我是主内的姊妹,信主已经四年了,目前是单身,我从没有和男人发生过性关系,但是我在信主前有过不洁的行为就 是“自慰”,在信主前两年也还 有这个不洁行为但随着对主的认识,我知道这也是罪所以我就靠着主慢慢的戒掉了,我现在每天都尽量 思想主的话语让圣灵充满我,我想问的问题就是:

1、如果我以后和主内的 弟兄恋爱了,我要主动告诉他我曾经有过这个不洁的行为吗,他会不会瞧不起我?

2、我要在教会的众人面 前作见证吗,可我是个姊妹我觉得好丢人,我没有勇气当那么多人面作见证啊,可如果不作见证是不是没有把 主的的荣耀发出去?
谢谢您帮我解答。

主内姊妹

姊妹,平安!
谢谢你的来信,相信你 愿意顺服主并努力追求圣洁生活的心志是蒙神喜悦的。
经上说:“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 义。”(约翰一书1:9)因为神的赦罪,我们信神的 人就能分别为圣,成为圣洁蒙爱的义人。你无需为自己 过去的行为耿耿于怀,因为我们真心悔改所承 认的一切罪都已得到赦免。此外,使徒约翰在约翰一书4:18告诉我们:“爱里没有惧 怕,爱既完全,就把惧怕除去,因为惧怕里含着刑罚,惧怕的人在爱里未得完全。”根据这个圣经原则,你将来 在面对彼此相爱的人时,无论怎么做都当以神无惧的爱为前 提,因为爱能遮敝一切过犯,爱里有信任,也有包容和饶恕。

个人的见证不一定对每一个场合都合适,因为我们必须考虑到聚会的性质、主题以及在场其他人的感受等等,所以无论 要在众人面前做任何见证,都需要圣灵清楚的带 领,正如你所说的,做见证是为了荣耀神,若不是出于圣灵的感动,我们所做的 见证就不能荣耀神了。有时人出于血气勉强自己做了心里不愿做的见 证,这样会有绊倒别人的可 能,也会让自己陷入种种负面 的泥潭里,再次被罪所辖制。希望你好好安 静在神的面前祷告、等候,要是神在你这件事上有美好的旨意的话,祂必感动你、指示你并赐你平安和勇气,同时会在 适当的情况底下,感动听的人因你的好行为而得到帮助和激励。

唐老师